GA_T 168-1997 机械性损伤尸体检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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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3-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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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A/'r 168一门997,前言,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,本标准由中山医科大学法医病理学教研室起草,本标准起草人:祝家镇,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,机械性损伤尸体检验,GAIT 168一,997,Examination of bodies died from mechanical injuries,1 范围,本标 准 规 定了机械性损伤尸体检验的人员组成、检验内容、步骤及方法,本标 准 适 用于各级公、检、法、司及院校的法医鉴别工作,2 总则,2门目的,本标 准 的 制定是为了使机械性损伤尸体检验工作规范化、标准化,提高工作质量,与国际法医鉴定,工作接轨,2.2 要求,2.2.1 内容,本标 准 仅 规定工作准则,未涉及各种机械性损伤鉴别及死亡原因的诊断标准,2.2. 2 步骤,机械 性 损 伤后司法者的尸体检查应按本标准所列各条顺序进行,全部实现,3 任务,机械 性 损 伤尸体检验鉴别应回答下列问题:,损伤 数 目 及分布、位置、大小、深度,损伤 种 类 (擦伤、挫伤、创、骨折、内脏破裂),致伤 物 种 类(钝器、锐器、枪弹或爆炸),损伤 时 间 (生前伤或死后伤,推断损伤至死亡所经过时间),死 亡原 因,死亡 方 式 (自杀、他杀、意外或不明),死者 的 个 体识别,死 亡时 间,4 人员组成,4.1 公安机关法X,死因 及 死 亡方式未明的机械性死亡者的尸体以及公安机关承担的案件,应由公安机关主持并组织,参与人员,指定法医与有关人员一起进行现场勘查,尸体由法医负责检验,4.2 检察院及法院法医,检察 院 或 法院承担的案件,由检察院或法院主持并组织人员,指定法医与有关人员一起进行现场勘,查,尸体由法医负责检验,生3望泄造1一一~— -一-_ _ __,中华人民共和国}11安部1997一05一,5发布,997一07-01实施,GA/T 168一1997,聘请 院 校 或其他法医参与鉴定时,可由公、检、法等单位主持,被聘请的法医与其他人员一起进行现,场勘查,尸体由法医负责检验,现场勘探查,5门任务,法医 在 现 场勘查中的任务是调查案情、勘验尸体与环境和附近物品的关系、检查尸体的衣着、检验,尸表,观察可供做个人识别的特征、收集有关物证,提出初步意见供进一步侦察参考,5.2 调查对象,调 查案 情 应找案发当时在场者、与死者关系最密切的人、曾参与临死前抢救的人以及可能提供不同,意见的有关人员,应逐个做好记录,必要时应要求提供材料者签字,5.3 确认死亡,法 医应 首 先检查有无尸体现象,以确认死亡。根据尸体现象和体温测定,推断死亡时间,5.4 尸体与环境的关系,观察 尸 体 的姿势及其与周围物体的关系。除摄影和录像外,还应绘制现场平面图,以表明尸体与周,围物体的关系。根据尸体与环境的关系分析该现场为第几现场,5.5 收集物证,尸体 衣 袋 内的物品应逐项登记,由法医与刑侦人员共同签名;所收集的其他物品亦应登记并共同签,名,交有关负责人员签收保管,6 衣着检查,6.1 目的,法 医检 查 尸体衣着的目的是检查衣着上是否有有助于个体识别的特征、与死因鉴定有关的迹象;包,括检查衣服上由致伤物所致的破损,观察血迹分布和形状,寻找附着的毛发或其上的分泌物、排泄物,将,致伤物所致衣服破损与尸体上的损伤进行比对,搜索致伤物在衣服上遗留的痕迹,6.2 剪开衣服,如有 必 要 可剪开衣服,剪痕应作具体记录,63 检查衣服破损,对衣 服 上 的破损的形态应仔细检查、记录。特别是与尸体上损伤相应部位的破损必须检查其大小、,织物纤维改变、破损边缘及两角情况以及破损边缘的附着物。将所见与尸体上的损伤比对。如尸体已被,触动过,应仔细了解是否改变了原始的衣着破损情况及其变迁经过,:.;估计衣服上的血量,衣服上的痕迹应妥善保存,较大的颗粒或附着物应另行包装,尸表检查,7.1 次数,在现 场 就 应进行尸表检查。如后来要做尸体解剖,则在解剖前再做一次尸表检查,两次检查所见相,比,可能有不同的发现,7.2 尸表一般检查,检查 尸 体 的身长、肤色、发育情况,尸体现象的发展程度,注意可供个人识别的特征及体表附着物,73 损伤情况检查,7.3.1 损伤情况,观察 尸 体 上各部位损伤情况,在印好的体表各部位轮廓图上具体标明损伤的位置及大小,注明损伤,的种类,观察尸体各部位外形有无异常,以推测有无骨折,GA/T 168一1997,73.2 擦伤,对擦 伤 应 用放大镜仔细观察表皮翘起的方向及形态,以分析外力的作用方向,了33 挫伤,对挫 伤 应 注明其表面有无擦痕,如有则注明其方向、大小及颜色。从颜色估计挫伤的深度,7.3.4 创,对创 应 描 述创口形状、创缘、创角、创壁、创腔及创底的情况;观察创壁间有无组织间桥,创腔内有无,异物,创缘周围有无其余附着物的痕迹;用手指将两创缘合拢或用透明胶纸贴住后再观察创角及创缘的,形状,了4 出血,7.4. 1 血迹形态,注意 体 表 出血的来源及血迹的分布,描述血迹的形态及流注的方向,以估计出血时人体的位置及姿,势以及出血后保持在该位置的时间。从血迹形态考虑是动脉或静脉出血,742 出血量,从体 表 及 衣服上的血迹估计出血量,75 伤痕周围附着物,751 火药或烟晕,创周 如 见 火药或烟晕,应观察其分布范围并测量其直径,描述其颜色,75.2 其他附着物,仔细 观 察 伤痕周围有无其他附着物,如泥沙、油污、铁锈、纤维或漆末等,如有应记录、提取,妥善保,存,8 尸体解剖,81 要求,尸体 解 剖 应尽可能将尸体运至有一定设备的解剖室施行。尸体解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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